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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有什么黑历史***,烟台有什么黑历史***吗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烟台什么历史事件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烟台有什么黑历史事件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为什么烟台的黑出租这么多?
  2. 烟台男子摸黑抓“知了猴”,结果不慎坠入井, 你怎么看?
  3. 烟台小伙伪造全套证件驾驶营运车辆, 你怎么看?
  4. 烟台有哪些特别出名的民间故事?
  5.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,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,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,这难道是真相吗?

为什么烟台的黑出租这么多?

因为正规出租不争气,拒载。今晚也就是6月26日10:48下了火车,在海港路出租车停道边,不是莱山开发区都不拉!特别是一辆鲁FT1059出租,一听芝罘区某地竟然骗我们有个滴滴要接,十分钟原地没动!

烟台男子摸黑抓“知了猴”,结果不慎坠入井, 你怎么看?

“为人不吃知了猴,纵称吃货也枉然,”知了猴作为一大美食,让吃货们不慎坠井,这也是很正常的。

烟台有什么黑历史事件,烟台有什么黑历史事件吗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知了猴的形象,有的人认为很萌,有的人认为恐怖,但很少有人能抗拒它的美味。在一些饭店里,一盘盐卤知了猴,仅仅二十个,就能卖到百多元,名副其实的名菜。

但即便是如此美味的珍品,确确实实有些人是不敢吃的。就像那经常捕鲸吃肉的日本人,连米田共都敢尝试,但却十分害怕这个知了猴,不敢吃。从这点儿来说,是不是知了猴吓住了日本人?

其实不管怎么说,知了猴是无法伤害到人的,就连一岁小童都可以把它当玩具。知了猴好吃是有共识的,但要想得到它就要费点心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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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知了猴大部分都是在黑夜中才从土地中爬出来,因此,吃货们要想大饱口福,只能摸黑去捉。记得小时候,由哥哥姐姐们领着,沿着河岸边的杨树林一路巡视,几乎每个人都能捡到半斤的知了猴。

而管理了梨园的人,则是在梨树下守株待兔,收获最多。像题目中的烟台男子那么倒霉的,只是偶然***罢了。

带足装备,手电是必不可少的,最好不要单独一人,夏天找知了的人有的一个人独自一人寻找,偏挑些没人的地方,觉着人没去过的地方知了会多些,殊不知,这些行为给自己安全留下隐患,夏天晚上,树林里荒草枯枝,地形不熟悉,诸如蛇,刺猬一类的夜间动物,出来觅食,碰上了难免会害怕心慌,田间地头有些多年废弃的枯井,被杂草遮掩,一般不易被发现,有时不小心会给自己招来麻烦。

烟台有什么黑历史事件,烟台有什么黑历史事件吗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所以夜间摸知了,要有人作伴,尽量去自己比较熟悉地形的位置。


烟台小伙伪造全套证件驾驶营运车辆, 你怎么看?

关于这个事情我有几点看法:

1、这个社会现象太乱了,有了这种能***证的人,才有了更多的想要***证的人,这个就是相互的黑色产业链。这种应该严厉打击,老百姓应该看到就举报。

2、老百姓一定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,国家只让有证件的人才能开车,为啥?不就是为了能去正规的驾驶学校学习驾驶技术,为自己也为他人的安全考虑。你没有学习驾驶技巧,有的不懂或不会,遇到情况无法处理,害人又害己,何苦呢?

3、这种不顾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人的这种行为,应该严厉惩罚,或者应该强制他学习驾驶技术,让他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,也应该警醒其他有这种想法的人,不要存在侥幸心理,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总有一天会栽跟头,害人害己。

烟台有哪些特别出名的民间故事

关于徐福东渡,在当今的中国争议不少,首先徐福到底是哪里的人?有人说江苏赣榆人,有人说青岛琅琊人,有人说烟台龙口人……徐福为什么要东渡?去了哪里呢?

因为赣榆有个徐福村,所以赣榆就说徐福是赣榆人,这种说法有点牵强。史记中说徐福是齐人,则要么青岛琅琊,要么烟台龙口。如果是齐郡那就是龙口,国际上一般认定是龙口,日本也经常派学者来考证,在龙口现在还有徐福故里。

秦始皇为什么要不惜巨资支持徐福东渡?史记中说秦始皇让他去找长生不老药,还有种说法是秦始皇为了显示疆域辽阔,让海内外都臣服于他。

据说徐福第一次东渡花费很多,但是没有找到长生不老药,却发现了新大陆日本。回来告诉秦始皇,海中有大鲛鱼,没法靠近仙草。秦始皇做梦都想要仙草,派了弓箭手在荣成山,也就是现在的成山头等待射杀大鲛鱼。这一次,徐福带了3000童男童女,带了先进的生产技术离开了这里,去了日本。日本有许多学术界讨论徐福,有人认定徐福就是老祖先,现在还有很多徐福庙,当然日本右翼势力也极端反对这样的说法。如果真是去了日本,那徐福东渡不仅在时间上比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早1700多年,比鉴真东渡日本也早了900多年,而且在规模上也更为宏大和广阔,是中国乃至世界古代航海史上的一个奇迹。

徐福东渡的去向有人说是日本,当然还有人说是关岛。更多人倾向于日本,还有人认定徐福即日本的神武***,是日本的国父,开国皇帝

当然这件事我们也要用另外的思考来看,当年秦始皇为满足私欲,鱼肉百姓,民不聊生。许多人都渴望极乐世界,那么徐福的行为是不是就是建设和谐世外桃源的一个创举呢?

大家好!

我是民间故事讲述人丰剑波,传播民间经典故事,今天我把《百喻经》中的《尝一尝才知道》故事讲给您听。

一位长者想吃水果,就叫仆人到附近的果园去买庵婆罗果。

长 者吩咐道:“你一定要挑选那些甜的果子,不甜的不要!”

仆人听了, 就拿着钱到果园去了。 仆人对果园的主人说:“我要买一些甜的庵婆罗果,不甜的不 要!”

果园的主人说:“我这些树上结的果子都是甜的,你尝一个就知道了。”

仆人想:对呀,尝一尝就知道甜不甜了。不过,只尝一个,我怎么能知道别的果子甜不甜呢?于是,仆人拿起一个庵婆罗果咬了 口,满意地点点头:“行,这个果子很甜,我买了。”

随后,他又拿起 第二个庵婆罗果咬了一口,说:“这个也是甜的,我买了。”接着,他又 拿起第三个庵婆罗果咬了一口…

仆人回到家里,对长者说:“这些庵婆罗果都是甜的,我已经尝 过了!”

阴间烟台什么样 当代聊斋 作者 于永锡 夜半醒来,展转不寐。忽,走到大街上,只見店舖林立、摊贩云集、人头攒动、熙熙攘攘,好不热闹。逛了一会走累了,想回家,却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。便问近旁一人:这是哪?回答:烟台!烟台?我是烟台人,怎么一点也不熟悉!抬眼望去:画面有点喑,没有高楼大厦,却是连片的老屋和掺差不齐的小楼,市面很繁华,人很多,但没看到汽车。突然在人群中看到我家老二,有人在给他提亲,女方有点黑,弟似不滿,弟見我也没什么表情。我想弟己亡去多年,怎么会在这里?正想间,突然有人大喊:市委书记罗X光在大院里!罗X光?我认识,原来是一个单位,后来他调到市里,现在成了书记?可一想,不对呀?他死去多年了,难不成~,惊慌中我抓住身旁一人,厉声问道:你们是不是鬼?众人停下脚步,那人点了点头说:是!啊!我大惊,急转回头就跑,穿过很多大院和胡同,却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。慌乱中问一人:我怎么才能回去?他说:前面那个荷花池,跳进就回去了!但可能伤手伤脚。我说:在哪,在哪?正在此时,突然醒了,原来是南柯一梦!细想梦中情璄,好清楚,真是历历在目啊!

鲍毓明案扑朔迷离,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,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,这难道是真相吗?

鲍某明律师说自己是受害者,谁信?他妈和姐姐己经把话说明。等小女孩到年龄在结婚,是标准的旧社会遗毒“童养媳"。先***已成实事,而后威胁+金钱诱惑,***少女长达三年。三次报警都不能救小女孩于水火,最后选择***来证明无奈!苍天在天,鲍某人这个衣冠禽兽丧尽天良,是个心理变态的大魔王。虽精通法律也难逃法网,送他一句话"玩火者、必自焚“才是他鲍某人最后的下场!

鲍毓明案确实扑朔迷离,他不像一般的性侵***案。不管鲍毓明最终该担什么罪,都是罪有应得。

最起码一点,当2015年10份李星星(化名)母女俩人在南京见面时,他说,第一眼看见那女孩就感觉太大了,起码有l米7高,后来星星妈妈孩子的凄凉的命运讲给他听,他说孩子挺可怜,,就想帮帮她,女孩见到他也一见如故。

按道理说,鲍某收养孩子开始是准备收养婴儿的,在QQ上与星星妈妈一联系,星星妈妈应该把孩子的年龄告诉他了,孩子那时13岁,鲍某42岁,他是律师,明显知道单身男人收养女婴要相差40岁以上才能具备收养的条件,为什么听说女孩巳13岁了,还要与星星妈妈见面呢?见面后又把自己说成救世主。"对他最好的人","要星星不给月亮""忘恩负义"等等,我认为,当他决定要收养星星的时候,就不怀好意。

他们十月份见面,当时星星并没有随鲍某前去,而是保持互联网联系。当年跨年时鲍某从北京到南京接星星去天津过跨年的,当晚就性侵了她,犯下了罪恶的***。那一年,星星刚好十四岁,鲍某是律师,当然知道怎样归避法律责任。因为与过了十四周岁女孩发生关系,如果是自愿的,就不会算是******。

一切都是鲍某设计好了,鲍某与星星见面时是2015年10月,与过年只隔三至四个月,你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就敢说与13岁的小女孩谈恋爱?你当时不是说要收养女吗?你说现在跟女孩是恋爱关系,并晒出了录音以及对话作为证据,我姑且不说证据的真***。要搞清楚你们并不是谈了很久的恋爱才同居的,而是你性侵了小女孩以后你用糖衣爆弹砸晕了她。

鲍某得到了一个14岁的小姑娘的身体,自以为自己是胜利者,本只想花点小钱玩玩,哪知道小姑娘也不是善茬,因为14岁时就被侵害了,抓住了这个把柄,就要求得更多,甚至要全世界。

犯法了就是犯法了,他不犯法,别人能抓住他的把柄吗?犯了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。他冤?法该。


鲍某某这个案子根本没有什么扑所迷离的说法,两边对外说的话其实是高度一致的,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立场,把对自己诉求最有利的部分提炼出来,当成全部事实来陈述。

这种罗生门式的讲述,其实把所有信息堆到一起,就能看到事情的全貌了,一点都不复杂。

把现在双方所有陈述,以及各家媒体的报道,包括鲍某某放出来的QQ对话和电话录音整合起来,时间线如下:

2015年9月,跟李某某母亲QQ交流,商量收养女儿的事宜;

2015年10月,鲍某某跟李某某、母亲以及中间人碰头;

2015年11月,鲍某某将李某某带回北京同住;

2016年元旦夜,鲍某某跟李某某***,当时李某某刚好年满十四岁。对此李某某认为是“性侵”,鲍某某认为是“双方自愿”;

2016年4月,鲍某某到山东烟台工作,李某某跟着一起搬过去,同住在烟台的公寓里;

2019年4月8日,李某某在烟台***,被他人救下,送警;

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,原文有这么一句话:

李星星的妈妈周娟,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“惊雷”后,

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。她告诉南风窗记者,当时自己不想活了。

也就是说,接受南风窗记者***访时,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,

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。

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,5分30秒的时候,李星星解释过,

在2017年的时候,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。

很明显,李星星的母亲,在接受南风窗记者***访的时候撒了谎。

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“完美受害者”的说辞,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,

真的正常吗?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,

亲!成年男人,14岁女孩!如果70岁男人,24岁女孩我们相信恋爱! 14岁女孩40岁男人我们不信,无论怎样,作为成年人的道德底线该有!如果真心喜欢为何不等到女孩18岁成人?

受害者,还律师,没有道德的律师,三观不正的律师!学问是人品的锦上添花!没有人品!人性!学问就是助纣为虐!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烟台有什么黑历史***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烟台有什么黑历史***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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